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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现场质量安全监理监管平台、监理记录仪—宣贯培训

作者: 来源: 日期:2022/3/27 15:23:00 人气:2622

  3月26日下午,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好《苏州市住建局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理监管的若干意见》(苏住建建[2019]43号)及《苏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监理企业现场监管的通知》(苏建筑安全委办〔2022〕14号)等文件精神,切实落实监理企业现场监管职责、强化监理责任、更加规范地使用好“现场质量安全监理监管平台”和“监理记录仪”、全面提升公司所有建筑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努力实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零事故”既定目标,根据公司工作计划、结合在建工程实际情况,公司组织 “现场质量安全监理监管平台”和“监理记录仪”的使用线上直播培训宣贯。公司常务副总、总工程师缪玉国主持会议并全程宣贯。


  会上,缪玉国总工从《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监理企业现场监管的通知》及其在管理系统上的具体操作说明着手,结合监理记录仪启用背景及《苏州市建筑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理记录仪使用管理办法(暂行)》(苏监协[2020]6号),对监理记录仪从开机、ID编码设置、视频文件分辨率与质量及录像分段时长的设置到单张照片分辨率设置等做了仔细演示;从剖析、提取我市住建局[2019]43号文与《<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理监管的若干意见>实施方案》(苏住建建[2020]3号)文件精髓着手,宣贯讲解监理记录仪记录与使用要点,并强调:

  一、对必须要拍摄上传的诸如混凝土管桩、钢筋笼放置及接头处理、装配式结构安装、混凝土浇筑现场标养室的状况、屋面防水、安装工程给水系统的水压试验等关键节点、关键部位务必慎重对待,至少上传一张照片说明现场实际,同时做好材料进场上传记录工作;

  二、安全管理方面,结合住建部37号令、31号文以及江苏省378号文,强调危大工程专项巡视检查及施工现场开展定期安全检查与每天安全巡视检查时应当使用监理记录仪进行全程记录,要求每项危大工程至少上传一个有代表性的检查记录、超危大工程至少上传两个有代表性的检查记录,没有危大工程的在建项目,每周至少上传一次检查记录。苏州市外的在建项目,按照属地住建部门要求执行;

  三、按照有关文件,在新的监管模式下监理记录仪还应当如实记录盘扣构件的进场验收、见证取样、支架搭设及完成后的验收等;

  四、项目入驻信息监管平台前,总监负责向公司企业管理员提供所有施工许可证与开工令扫描件,管理员须对系统内涉及项目信息的红色字体认真填写、校对;

  五、项目监理部人员首次进入系统务必及时按要求修改密码,仔细核查所填信息是否与项目一致,如有错填及时反馈给管理员纠错;

  六、鉴于市住建局[2019]43号文要求“严格落实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监管平台又无专门的实名制管理路径这一实际情况,为配合“监理企业应将项目管理人员到岗率和情况定期向质安机构报送”,要求项目人员实名制管理信息统一整理到监理月报“其他”项随监理月报上传至监管平台。


  会议最后,缪玉国针对具体项目进入监管平台,以某工程某楼栋某层具体轴线间的某关键部位质量检查为范例,从影像资料上传、添加、问题跟踪整改到检查通过闭合,向大家抛砖引玉,使参会人员对旁站监理、质量检查、安全检查、举牌验收信息化管理有了更直观的认识,整个演示过程生动形象、惟妙惟肖。

  本次宣贯,参培人员认识到在建项目配备监理记录仪的重要性与必要性,整个过程用时两个半小时,各分公司、项目监理部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如春风化雨,我们将以此为契机,提高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提高公司高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水平,确保监理记录仪规范使用、及时记录、按要求上传至监管平台,确保公司在建项目“零事故”既定目标,为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对我司所监理项目的差别化管理与竣工验收提供第一手真实、有效、完整的高质量信息化管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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